他脸色愈发难看,早上被伏山潮操,回来没多久又给不知道哪冒出来、一脸傻逼样的私生子干,人生已经如此荒谬了,更荒谬的是——他,方逐意,居然被当成了一个随手可弄的玩物。
他跌跌撞撞起来,经过镜子,便看见上半身满是咬痕,方逐意停住脚,摸到脖颈、喉结边。
那曾有伏山潮留下的吻痕,但吻痕之上,又覆盖一层咬出血丝的牙印。
手轻轻抚上去,面色越抚越沉,猝然,他大力揉搓起那一块,好似要把那一片凹凸不平的皮肤展平。
但牙印如同烙上去的一枚标记,怎么揉它都还昭昭地贴在那,搓得再大力,标记也只是越发深刻、越发红驳。
半刻后,他的拳头泄愤一般砸在一边的柜台上,又气不过地将放置在上面的复古台灯挥到地面。
外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,佣人敲敲门问:“少爷!出事了吗?”
方逐意瞪向门扉,随便批起一件长袍,声音沙哑道:“滚进来。”
顿了下,他又道:“给我拿杯水来。”
佣人弓下腰,托来几个样式不同的杯子,分别装上茶水、饮料、酒水,方逐意今日要么是坐在伏山潮的鸡巴上,要么是被方怀仞弄,水都没喝几口,目光扫过那么多杯子,他只捡起白水来喝。
因为白水最解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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